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4.此处“七对”也表示它们是神圣的,这在前面(716节)已经说明。但此处它们是神圣的真理,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们来自良善。若非来自良善,任何真理都绝无神圣可言。一个人能从圣言,因而从记忆中说出许多真理;但除非它们是爱或仁的产物,否则神圣决不会归于它们。然而,如果爱和仁在那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会真的承认和相信它们,并且是发自内心的。信也一样,论到它,许多人说唯信得救;信若不来自爱或仁,就决不是信。使信成为圣的,是爱与仁。主存在于爱与仁中,但不存在于分离之信中。人自己则在分离之信中,而人里面只有不洁之物。当信与爱分离时,他就出于内心的意图说话,而这意图是他自己的名声或利益。谁都能通过亲身经历认识到这一点。如,当他告诉某人说,他爱他,喜欢他胜过其他任何人,认为他是最好的人,等等,然而心里想的却完全不同时的情形。他只是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否认,有时甚至取笑这个人。信也是如此,我通过大量经历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有些人活在肉身时一直称颂主与信,并且口才了得,同时又表现得很虔诚,以至于令他们的听众大吃一惊。但他们并非发自内心如此行;在来世,他们就在那些最恨恶主并逼迫忠信者的人之列。
7773.“在法老的臣仆眼中和百姓眼中”表在那些在那里处于从属地位的人中间。这从“臣仆”和“百姓”的含义清楚可知,“臣仆”和“百姓”是指那些从属的人;因为“法老”代表侵扰者的首领,其余的都从属于他们。之所以表示那些从属的人,是因为恶人和善人一样,或说地狱和天堂一样,都有某种管理形式,也就是说,有处于管理地位的人,也有处于从属地位的人;没有这种管理形式,社群不会联结起来。但天堂的从属方式完全不同于地狱的。在天堂,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因为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如同弟兄爱弟兄;然而,一个人会随着另一个人在聪明和智慧上胜过他自己而将他高举在自己之上。对良善和真理的真爱可以说使每个人自动将自己从属于那些在良善的智慧和真理的聪明上比他优越的人。然而,地狱的从属关系涉及残暴的统治,因而涉及冷酷无情。发号施令的人对那些不同意其一切命令的人冷酷无情。因为各人都视别人为自己的仇敌,尽管表面上为了联合起来反对他的暴力而对待他如同朋友。这种联合就像强盗的联合。那些处于从属地位的人不断渴望掌权,还经常在反抗中爆发。然后,那里的情况就变得可悲了,因为这时,他们向彼此行野蛮残酷的事。这种情况周期性地发生。由此可见来世的从属关系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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